法律分析:
按合同類型印花稅率分:
0.05‰:借款合同
0.3‰:購銷合同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技術合同 ;
0.5‰ :加工承攬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 、產權轉移書據 ;
1‰ :財產租賃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 、財產保險合同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帳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