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逾期申報債權的處理方法是:債權人未申報債權,將喪失《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債權人參與破產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權利,包括參加債權人會議權利、表決權、異議權、接受分配財產權利等。債權人未按期申報,已分配的財產不對其補充分配。
一、債權申報期限的規定有什么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未接到通知書的,申報期限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第83條規定情形的(第八十三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并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二、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具備的主要條件是什么
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必須具備的主要條件,是債權人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及時向管理人申報了債權。如果債權人未在該期限內申報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
三、獨立公司破產怎么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1、審計、評估
破產企業管理人由非審計、評估機構擔任的,需要委托審計、評估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
以確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企業的財產價值,為下一步的財產處置提供依據。
2、接受債權申報
公司的債權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債權申報通知書之日起即可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
3、召開債權人會議
由于公司破產清算,可能使債權得不到清償,或得到清償的比例極小。
法律規定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中的最高權力機構。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4、變價破產財產和分配
變價破產財產是破產程序中的核心環節,只有破產財產變價后,才能實現破產成本的支付以及對公司債權的清償。
破產財產變價后,由破產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據法律規定的清償順序進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樣需要經過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后執行。
5、破產程序終結
財產分配完成后,破產管理人向法院申請破產終結;
法院收到申請后,可裁定終結破產程序,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