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退學費的,當事人可以先與學校負責人進行協商和解,看能否私下解決退費糾紛。 如果雙方協商不下來的,學校還是不愿意退費的,當事人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投訴。 投訴還是解決不了退費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收集相關的資料和證據,向學校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維權。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 學生認為學校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抵觸的,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投訴。 教育主管部門在實施監督或者處理申訴、投訴過程中,發現學校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規定的行為或者未按照本規定履行相應義務的,或者學校自行制定的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應當責令改正;發現存在違法違紀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和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