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案件原則中債權人會議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1:31:15
破產案件原則中債權人會議是什么
破產案件債權人會議的意義是。1、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2、公平清理債權債務。3、保證法院中立地位。4、監督管理人,使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5、確保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公平受償?!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九條。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導讀破產案件債權人會議的意義是。1、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2、公平清理債權債務。3、保證法院中立地位。4、監督管理人,使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5、確保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公平受償?!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九條。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破產案件債權人會議的意義是:
1、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2、公平清理債權債務;
3、保證法院中立地位;
4、監督管理人,使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
5、確保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公平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九條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
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對有關事項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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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案件原則中債權人會議是什么
破產案件債權人會議的意義是。1、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2、公平清理債權債務。3、保證法院中立地位。4、監督管理人,使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5、確保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公平受償?!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九條。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債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