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繳納學費后,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法律依據:
《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一、加強對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和考試費三類。
(一)學費 高校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向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的各類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疲ǜ呗殻┥?,預科生,專升本學生;第二學位、雙專業、雙學位、輔修專業學位學生;各類國家沒有安排財政撥款的研究生(包括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示范性軟件學院工程碩士研究生,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生等);以本碩連讀、本碩博連讀形式學習的本科階段的學生;自費來華留學生;參加高等學歷教育文憑考試、自考助學班、應用型自考大專班學習的學生等收取學費。學費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學生繳納學費后,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高校學費標準按屬地化原則管理。國家現行高校收費政策有規定的,執行現行規定;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考慮實際成本、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審核,并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二)住宿費 高校為在本校接受各類教育的學生提供住宿的,向學生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如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其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住宿費。住宿費標準按屬地化原則管理。國家有現行規定的,執行現行規定;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考慮實際成本、住宿條件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進行審核,并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三)考試費 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教育行政部門或自行組織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入學考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水平考試,網絡教育學生入學考試,專升本考試,保送生測試,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入學專業測試,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其他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測試,來華留學生申請、注冊和考試等招生入學報名考試(含筆試、復試或面試),向參加考試的考生收取考試費。高校其他教育考試收費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高??荚囐M收費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批。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管理,應按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有關制度規定,抓好落實工作。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