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9:51:47
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
一、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1、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如下:(1)開發商尚未交房的。(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3)物業公司未簽訂物業合同的。(4)物業公司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審批文件的。(6)物業公司擅自變更收費標準的。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四十一條;
導讀一、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1、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如下:(1)開發商尚未交房的。(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3)物業公司未簽訂物業合同的。(4)物業公司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審批文件的。(6)物業公司擅自變更收費標準的。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四十一條;
一、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
1、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如下:
(1)開發商尚未交房的;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
(3)物業公司未簽訂物業合同的;
(4)物業公司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
(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審批文件的;
(6)物業公司擅自變更收費標準的。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二、起訴物業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1、先要確定管轄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應該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業主要準備起訴狀,向法院進行起訴;
3、業主要準備支持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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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
一、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是什么。1、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六個正當理由如下:(1)開發商尚未交房的。(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3)物業公司未簽訂物業合同的。(4)物業公司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5)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審批文件的。(6)物業公司擅自變更收費標準的。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第四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