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依法享有休假權利。根據工傷等級劃分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分別為24、22、20、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分別以本人工資的90%、85%、80%、75%按月計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經鑒定為5-6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可以享受: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分別為16個月和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分別為本人工資的70%和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分別支付30個月和25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也分別支付30個月和25個月。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按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經鑒定為7-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可以享受: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分別為12、10、8、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分別支付
10、7、4、2個月,傷殘就業補助金也分別支付10、7、4、2個月。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按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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