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買房屋歸男方個人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前財產為個人所有,不會因婚姻關系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權要求分割女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分析
婚前購買房屋且所有權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因此應歸男方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該方個人所有的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持續而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
一、婚前房屋歸誰所有
婚前房屋依法應當歸對房屋作出登記的人所有。我國民法典規定了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即使結婚之后,該房屋的所有權不變,除非雙方有約定。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女方的婚前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不包括女方的婚前財產。因為女方的婚前財產歸屬為女方個人財產,法律規定,夫妻個人財產不因夫妻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男女雙方約定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的除外。所以離婚時夫妻只有權利分割夫妻所有的財產,對女方的個人財產,男方是無權要求分割的。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婚前購買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因此應歸男方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該方個人所有的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持續而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離婚時,夫妻只有權利分割夫妻共同的財產,而對女方的婚前財產,男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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