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后,股東仍然是能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其股權的。公司在辦理注銷登記之前仍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能夠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一、公司如何轉讓全部股權?
有限公司轉讓全部股權的流程是:1、股東之間轉讓的,應當訂立書面轉讓協議。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2、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3、在股東變更后的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規定是什么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規定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股權收購是否必須過股東會
不是必須的。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否則不需要召開股東會。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規定了征求其他股東同意的方式為發出書面通知。
在章程沒有另行規定的情況下,股東對外轉讓股權,只需據此向其他股東發通知,取得其他股東人數過半數同意即可。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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