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購房離婚后房產分割如下:
1、該房產是丈夫或妻子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產,屬于妻子或丈夫一方個人的財產,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丈夫和妻子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時沒有進行分割的,離婚后也可以進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可以由男女雙方自行協商決定,一般離婚時丈夫和妻子各占一半份額,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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