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瑕疵的效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47:05
公司設立瑕疵的效力
法律分析:1、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不嚴重的,應當維持其公司登記效力。只要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公司法人人格即應得到維持,公司設立不應當被認定為無效,而是應當進行瑕疵補正。2、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之效力可追溯至行政行為作出之日,公司登記被撤銷之后,公司登記之行為自始無效。3、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瑕疵設立之公司的法人人格并未因吊銷營業執照而滅失,只是失去了其營業資格,瑕疵公司的設立仍屬有效。
導讀法律分析:1、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不嚴重的,應當維持其公司登記效力。只要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公司法人人格即應得到維持,公司設立不應當被認定為無效,而是應當進行瑕疵補正。2、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之效力可追溯至行政行為作出之日,公司登記被撤銷之后,公司登記之行為自始無效。3、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瑕疵設立之公司的法人人格并未因吊銷營業執照而滅失,只是失去了其營業資格,瑕疵公司的設立仍屬有效。
法律分析:1、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不嚴重的,應當維持其公司登記效力。只要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公司法人人格即應得到維持,公司設立不應當被認定為無效,而是應當進行瑕疵補正。2、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之效力可追溯至行政行為作出之日,公司登記被撤銷之后,公司登記之行為自始無效。3、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瑕疵設立之公司的法人人格并未因吊銷營業執照而滅失,只是失去了其營業資格,瑕疵公司的設立仍屬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公司設立瑕疵的效力
法律分析:1、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不嚴重的,應當維持其公司登記效力。只要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公司法人人格即應得到維持,公司設立不應當被認定為無效,而是應當進行瑕疵補正。2、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之效力可追溯至行政行為作出之日,公司登記被撤銷之后,公司登記之行為自始無效。3、欺詐登記機關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瑕疵設立之公司的法人人格并未因吊銷營業執照而滅失,只是失去了其營業資格,瑕疵公司的設立仍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