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現在多稱版權為著作權。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
三、該表現形式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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