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發行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的方式有:
1.按照債券的實際發行價格和票面價格的異同,債券的發行可分平價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
1.平價發行:平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和票面額相等,因而發行收入的數額和將來還本數額也相等。
2.溢價發行:溢價發行,指債券的發行價格高于票面額,以后償還本金時仍按票面額償還。
3.折價發行:折價發行,指債券發行價格低于債券票面額,而償還時卻要按票面額償還本金。
2.按照債券的發行對象,可分為私募發行和公募發行兩種方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方式
公司增資的方式有:
1、增加票面價值。增加票面價值,是指公司在不改變原有股份總數的情況下增加每股金額。通過這種方式可以達到增加資本的目的。
2、增加出資。有限責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資本,可以按照原有股東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以邀請原有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出資。
3、發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發行新股的方式。發行新股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資本需求而發行新的股份。
4、債轉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數額還可以采取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公司股份的方式。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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