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沒帶被交警抓住的處理辦法:交警會經過呼叫中心查明駕照信息,然后直接放行;也可能會嚴厲依照規則,會受到扣1分、罰款100元并暫扣車輛的處罰,直到駕駛證送來經過檢查無誤后,才可以把車開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用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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