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它是企業籌措資金的常用方法之一。
公司債權的主要特點是:
(1)較大的風險性由于公司債券的還款來源是公司的經營利潤,公司的經營存在著風險性,因此公司債權持有人承擔著損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風險。
(2)較高的收益率。較高風險的公司債權也會提供給債券持有人較高的投資收益。
(3)對于某些債券而言,發行者與持有者之間可以相互給予一定的選擇權。
公司債券主要有以下幾類:
(1)按是否記名可分為記名公司債券(券面上登記持有人姓名)和不記名公司債券(券面上不需載明持有人姓名)。
(2)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可分為參加公司債券(除了可按預先約定獲得利息收入外,還可在一定程度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司債券)和非參加公司債券(待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的公司債券)。
(3)按是否可提前贖回分為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發行公司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只能一次到期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
(4)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在一些公司債券的發行中,發行人給予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和未附選擇權的公司債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