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人出具給出借人的借條或欠條實際就是借貸關系的憑證,是最有利的證據之一。借條或欠條內容只要是借貸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
那么借貸關系便合法有效,不會因為借條或欠條出具的時間長短而失去效力。但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起訴是有訴訟時效的,一般是三年的訴訟時效,超過此期間的,原告失去勝訴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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