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資理財過程中遭遇知識產權侵權,應首先保留相關證據,例如侵權證據、侵權行為及侵權方式等,并及時向侵權人發出權利保護通知書。如果該通知書未起到作用,您則可以向工商部門、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糾紛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二條 在知識產權轉讓或者許可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對侵權的保護和處理方式;對未約定而侵害他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商標法》
第五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商標專用權人發現他人有侵害其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3.《專利法》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人或者利益人認為其專利權被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向被授權的專利實施許可人提起訴訟。
4.《著作權法》
第四十四條 著作權人或者其繼承人認為其享有的著作權被侵權的,有權依照本法的規定要求侵權者承擔民事責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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