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28 05:52:00
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
一、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1、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1)目的不同,公益訴訟目的是維護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代表人訴訟維護的利益主體往往是確定的,但人數較多,為了節省訴訟資源而推選出代表人進行訴訟。(2)效力不同,公益訴訟提起主體可以不是直接利害關系人,代表人訴訟提起主體其利益必須直接受到了侵害。代表人訴訟判決效力可以擴及后續類似案件,即后來如果還有未登記的當事人提起訴訟,可直接適用之前的判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導讀一、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1、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1)目的不同,公益訴訟目的是維護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代表人訴訟維護的利益主體往往是確定的,但人數較多,為了節省訴訟資源而推選出代表人進行訴訟。(2)效力不同,公益訴訟提起主體可以不是直接利害關系人,代表人訴訟提起主體其利益必須直接受到了侵害。代表人訴訟判決效力可以擴及后續類似案件,即后來如果還有未登記的當事人提起訴訟,可直接適用之前的判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一、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
1、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
(1)目的不同,公益訴訟目的是維護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代表人訴訟維護的利益主體往往是確定的,但人數較多,為了節省訴訟資源而推選出代表人進行訴訟;
(2)效力不同,公益訴訟提起主體可以不是直接利害關系人,代表人訴訟提起主體其利益必須直接受到了侵害。代表人訴訟判決效力可以擴及后續類似案件,即后來如果還有未登記的當事人提起訴訟,可直接適用之前的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二、民事公益訴訟范圍有哪些
民事公益訴訟范圍有人民檢察院履行職責中發現污染環境、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適格主體或者適格主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而人民檢察院履行職責包括履行職務犯罪偵查、批準或者決定逮捕、審查起訴、控告檢察、訴訟監督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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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
一、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什么。1、股東代表訴訟與公益訴訟的區別是。(1)目的不同,公益訴訟目的是維護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代表人訴訟維護的利益主體往往是確定的,但人數較多,為了節省訴訟資源而推選出代表人進行訴訟。(2)效力不同,公益訴訟提起主體可以不是直接利害關系人,代表人訴訟提起主體其利益必須直接受到了侵害。代表人訴訟判決效力可以擴及后續類似案件,即后來如果還有未登記的當事人提起訴訟,可直接適用之前的判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