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少兩屬于欺詐行為,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即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買賣時,短斤少兩,屬于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可以抓住證據,向工商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涉嫌詐騙,構成刑事立案標準的則涉嫌詐騙罪。具體認定需要公安機關依據具體情節確定。詐騙罪的基本概念: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的基本要件:
(1)主體方面,行為人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體方面,詐騙行為必須侵犯了他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3)主觀方面,行為人必須有企圖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
(4)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來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而且詐騙的金額較大,是應該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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