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判緩刑需滿足條件,考慮侵占財產的返還和受害單位的諒解。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認罪悔罪表現重要。緩刑對犯罪分子教育改造、對潛在犯罪者的威懾力有積極作用。職務侵占罪判緩刑可能性大,但需滿足條件。緩刑期限根據主刑刑期確定。
法律分析
法院在審理職務侵占罪時除考慮自首、認罪態度及對社會危害程度等情況外,還主要考慮侵占財產的返還,能否取得受害單位的諒解。該類案件事實認定清楚的,對被告人申請緩刑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在我國主刑中,管制是最輕的一個刑種,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種不關押的刑種,因此失去了適用緩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后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于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正確適用緩刑的條件,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對正在準備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懾力,充分發揮刑法的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
實踐中,到底職務侵占罪會判緩刑嗎?不能很肯定的說一定就會對罪犯判緩刑,至少相比那些重罪,如強奸罪、搶劫罪,判緩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首先還是要看是否滿足了規定的緩刑條件才行。適用了緩刑的,還要根據主刑的刑期來確定考驗期的期限。
結語
法院在審理職務侵占罪時,除了考慮自首、認罪態度和對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外,還關注財產返還和受害單位的諒解。事實清楚的案件中,被告人申請緩刑的情況較為常見。緩刑是對原判刑期的有條件不執行,需滿足以下條件:1、除累犯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危害。正確適用緩刑條件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對潛在犯罪者的教育和威懾具有重要作用。對于職務侵占罪是否會判緩刑,不能確定地說一定會,但相對于嚴重罪行,如強奸罪、搶劫罪,判緩刑的可能性較大,前提是滿足緩刑條件,并根據主刑刑期確定考驗期限。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三百八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35號)和2007年10月25日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號)同時廢止。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三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可以使用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技術制作電子筆錄等材料,可以使用電子印章制作法律文書。對案件當事人進行電子簽名、電子指紋捺印的過程,公安機關應當同步錄音錄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九章 瀆職罪 第四百一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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