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請求權是指因權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權利。如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的損害,受害人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基于侵權之債產生的一種債權請求權,其請求內容是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對權利人予以救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一、物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構成要素
1、須有侵害物權的行為前提,包括行為人通過非法侵入、侵占、妨礙、毀損他人之物等手段侵害他人物權的行為。
2、須有損害實施實質條件:指物權人的物權受到損害的事實不一定是財物損害。
3、侵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須有因果關系。
4、須侵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
二、損害賠償請求權與知識產權請求權的區別
1、產生基礎不同:基于知識產權這一基礎性的絕對權產生的,其請求內容是除去權利上的不利負擔;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基于侵權之債產生的一種債權請求權,其請求內容是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對權利人予以救濟。
2、制度功能不同:知識產權請求權是一種不作為請求權,目的在于回復知識產權的權利圓滿狀態;損害賠償請求權要求行為人支付賠償金,最終目的在于填平權利人的實際損失。
3、構成要件不同:知識產權請求權的行使或實現無需考慮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甚至有的情形中也無需考慮損害事實;損害賠償請求權基于侵權之債,須具備侵權構成四要件:侵害行為(或稱之為違法行為、加害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
4、歸責原則不同:知識產權請求權的行使并不要求符合侵權構成要件,無需主觀過錯要件,因而也就不存在歸責原則的問題,更談不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前提是符合侵權構成要件,必須行為人有主觀過錯,因此實行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無故意或過失即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