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知道,要申請工傷認定,原則上受傷職工首先要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那么沒有勞動關系就不可能被認定為工傷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勞動者在出賣勞動力獲取勞動報酬時,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國家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時,對某些領域的勞動者特意做了傾斜性保護。該保護性規定突破了工傷必須以存在勞動關系為前提的條件限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可知,以下兩種情況,雖然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但因工遭受人身傷害時,該用工單位仍應承擔工傷賠償責任:1、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2、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傷亡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傷亡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