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規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單位可否要求全額賠償?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7 06:07:26
員工違規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單位可否要求全額賠償?
律師分析。不可以要求全額賠償。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從勞動者每月工資扣除一定比例?!痉梢罁??!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導讀律師分析。不可以要求全額賠償。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從勞動者每月工資扣除一定比例?!痉梢罁??!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律師分析:
不可以要求全額賠償。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從勞動者每月工資扣除一定比例。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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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違規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單位可否要求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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