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間接原因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部分侵權責任。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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