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民法院對于構成戰時拒絕征召罪既遂的犯罪分子所適用的處罰標準為: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新刑法戰時拒絕軍事訓練罪既遂怎么判
戰時拒絕軍事訓練罪是指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行為。
犯本罪具體量刑標準如下:
1、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戰時逃避征召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戰時逃避征召罪的立案標準為:
1、無正當理由經教育仍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的;
2、以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或者采取自傷、自殘等方式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的;
3、聯絡、煽動他人共同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戰時拒絕軍事訓練罪有哪些懲罰?
對行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國刑法要求根據其所犯的罪,在考慮刑法總則一般量刑原則的指導和約束的基礎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則具體犯罪條文規定的法定刑幅度處罰。犯戰時拒絕軍事訓練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三百七十六條
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