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受害人就侵權損害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歸責原則包括有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原則等原則。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一、高空墜物無過錯推定原則是如何規定的?
高空墜物的過錯推定責任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過錯歸責原則的意思就是加害人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律規定高空墜物承擔過錯推定責任,而不是無過錯責任。
二、民法典侵權行為如何認定
民法典侵權行為的認定條件是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三、無過錯責任是指什么
無過錯責任是指依法不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為侵權必要條件的歸責原則,即無論當事人是否主觀過錯,都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無過錯責任具有以下特點:
1、在損害事實與責任人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前提下,沒有因果關系的,不能承擔無過錯責任;
2、不以行為人的主觀過錯為歸責要件,以過錯為歸責要件的,成為過錯責任原則;
3、無過錯責任的目的是合理補償受害人的損失,這也是許多國家為保護受害人權益而建立無過錯責任原則的原因;
4、被告以免責為由舉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不同于過錯責任中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在適用無過錯責任時,原告只需舉出損害事實、損害事實與被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然后由被告舉證存在的法定免責理由。被告不僅可以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注意義務或者沒有一般過失,還可以免除責任;
5、適用無過錯責任時,必須有法律的特殊規定,即法律明確規定的特殊侵權行為,才能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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