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損害賠償認定的規定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認定的規定是應當根據對方的實際損失來認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一般根據被侵權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包括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一般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二、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各種規定是什么?
1、賠償醫藥治療費,一般應以當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單據為憑;沒有轉院證明或應經醫務等部門批準而未獲批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及擅自購買藥品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的,其費用可不予賠償。
2、需送醫院搶救或必須轉院治療的受害人,其必要的交通費和住宿費,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責令侵害人承擔。
3、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按治療醫院出具的假條或法醫鑒定,并參照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按受害人工資或實際收入數額計算。
4、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原則上應以當地個體同行業、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為準。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采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外,也應責令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5、經醫院批準專事護理的人,其誤工補助費可按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固定獎金一般可計算在賠償的數額內,本人沒有工資收入的,其補償標準應以一個臨時工的工資為限。
6、侵害他人身體致殘的,責令其賠償的生活補助費用,一般不應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
在當代的社會不管是因為侵權行為,還是因為其他方面的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那么必然是需要關于這部分的損失來進行賠償的,具體賠償的項目內容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當然了,侵害他人造成他人身體殘疾的,那么還需要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