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怎么判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7 05:02:24
人身損害賠償怎么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制定了《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為了正確及時地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踐,參照國際習慣作法,做出了具體規定,從整體上將涉外海上人身傷亡的責任承擔、賠償范圍、計算方法最初了具體的規定,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侵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最高院對于涉外海上人身損害籠統地定為侵權責任或者說是侵權之債,但是對于船員在船上依照同船舶所有者簽訂的勞務合同從事勞動期間發生的人身損害是侵權之債還是合同之債沒有規定。
導讀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制定了《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為了正確及時地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踐,參照國際習慣作法,做出了具體規定,從整體上將涉外海上人身傷亡的責任承擔、賠償范圍、計算方法最初了具體的規定,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侵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最高院對于涉外海上人身損害籠統地定為侵權責任或者說是侵權之債,但是對于船員在船上依照同船舶所有者簽訂的勞務合同從事勞動期間發生的人身損害是侵權之債還是合同之債沒有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制定了《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為了正確及時地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踐,參照國際習慣作法,做出了具體規定,從整體上將涉外海上人身傷亡的責任承擔、賠償范圍、計算方法最初了具體的規定,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侵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最高院對于涉外海上人身損害籠統地定為侵權責任或者說是侵權之債,但是對于船員在船上依照同船舶所有者簽訂的勞務合同從事勞動期間發生的人身損害是侵權之債還是合同之債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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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怎么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制定了《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為了正確及時地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踐,參照國際習慣作法,做出了具體規定,從整體上將涉外海上人身傷亡的責任承擔、賠償范圍、計算方法最初了具體的規定,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侵害人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以看出最高院對于涉外海上人身損害籠統地定為侵權責任或者說是侵權之債,但是對于船員在船上依照同船舶所有者簽訂的勞務合同從事勞動期間發生的人身損害是侵權之債還是合同之債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