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傷害賠償是否按責任分擔
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應按照這樣歸責: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人身傷害賠償求助
如果是因為開車而發生的暴力傷害,那么就可以讓單位根據工傷給你相應的補償。打人者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如果傷情鑒定的結論是輕傷或以上,那么打人者要承擔刑事責任,你同時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要求打人者承擔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做傷殘鑒定)等。
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是一樣的嗎?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不是一樣的。需要注意的是,不僅僅是舉證責任不同,民事訴訟中的第一審程序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刑事訴訟中的第一審程序分為公訴程序和自訴程序。另外,民事訴訟中有特殊程序而沒有死刑復核程序,刑事訴訟中則正好相反。
四、民法典人身損害傷殘賠償分責任嗎
一、民法典人身損害傷殘賠償分責任嗎
人身傷害造成傷殘的,傷殘賠償分責任。如果由一人侵權造成的,由侵權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多人共同侵權造成的,能確定責任大小的,按各自責任承擔,不能確定的,平均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分別侵權承擔按份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二、主張殘疾賠償金要收集哪些證據材料
如果你想通過訴訟來主張殘疾賠償金的話,一般應收集準備以下證據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
4、醫療機構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如診斷證明書等。
在交通事故賠償中,受害人的今后護理費用和其他殘疾補償金、喪葬費等賠償不同,彈性較大,法院的自由裁量權也很大,在期限上、護理級別上、不同級別的護理費用上,都可以有不同的認定結果,甚至可能差異較大,因此舉證時不要嫌麻煩,要盡量證明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對其正常生活的巨大影響,盡可能使法官相信受害人需要的護理級別較高,期限也需要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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