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轉租不出去說明和房東的合同還在約定有效期內,說明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應該履行向房東交房租的義務,除非房東同意終止合同,那么就可以不再交房租。
一、沒有簽租房合同,拖欠房租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違約行為的,房東可以依據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的約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擔違約責任。具體操作中,房東可以先向租客進行協商處理,爭取妥善解決糾紛,避免產生矛盾;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房東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東要求提高房租怎么辦
租賃期內房東擅自提高房租承租人可以選擇不再與房東簽訂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房東惡意漲房租,違反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有權要求房東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繼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三、以個人名義租房給公司使用可以嗎
要看和房東的協議有沒有限制房屋使用范圍了。如果沒有,就可以。如果有限制只能住宿,不能用于辦公經營等場所,那就不行。另外,房客有義務告知房東自己租房后的使用用途。所以這種事,應該在租房時就和房東協商好。所以租房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定好房租支付的方式和租賃物維修方式等內容。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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