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原則在我國民法典中包括以下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一、民法典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1、行為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為;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3、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無須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別規定即可成立。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二、民法典過錯推定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過錯推定是是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規定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有三種,即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嚴格責任類型。三種歸責原則對應了各種侵權責任的具體類型,它們在構成要件、免責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異。
三、民法典侵權責任原則是什么?
一般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包括過錯原則和無過錯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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