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勞動協議如何不賠償?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7 05:08:09
不簽勞動協議如何不賠償?
律師解答。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公司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會承擔員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且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者賠償責任的風險,會承擔商業秘密得不到保護的風險?!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
導讀律師解答。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公司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會承擔員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且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者賠償責任的風險,會承擔商業秘密得不到保護的風險?!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
律師解答: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公司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會承擔員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且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者賠償責任的風險,會承擔商業秘密得不到保護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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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勞動協議如何不賠償?
律師解答。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公司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會承擔員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且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者賠償責任的風險,會承擔商業秘密得不到保護的風險?!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