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承擔形式有以下幾種:
1、停止侵害,指侵權人停止正在進行的侵權行為。
2、排除妨礙,指排除侵權行為 對權利正常行使所造成的妨礙。
3、消除危險,指采取一定措 施消除侵權行為給他人合法權益可能帶來的危險。
4、返還財產,指將非法侵占的財產返還給權利人。
5、恢復原狀,指將 財產的狀況恢復到侵權行為未發生前的狀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