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般納稅人,通常也是可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入賬的。如果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的,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方不是一般納稅人的,也可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入賬。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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