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是指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交納的一定數額的保證金。該保證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夠按時出庭接受審判,并保證他們不會逃跑。此外,保證金還可以用于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證金,應當依法決定,一般不得超過一萬元。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交納的保證金,在刑事判決生效前,如被判處罰金,應當抵扣;如被判處賠償民事損失,應當先用于賠償民事損失。
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保證金,可以用于保障其出庭受審,也可以用于賠償已經確定的民事損失,但是應當在刑事判決生效前以判決為準。
以上就是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用途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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