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糧食補貼,是國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按土地承包合同給土地承包戶的。土地承包戶可以根據《土地承包法》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轉包給其他人。轉包合同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在轉包合同可以約定土地補貼是否給轉包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補充轉包合同內容。協商不成,土地轉包戶可以去法院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七)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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