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進行訴訟擔保:
1、滿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實繳貨幣資本500萬人民幣;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1億,并連續營業兩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估人員。
擔保公司設立時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設立公司的申請報告(機構名稱、注冊資本金來源、經營場所、經營范圍);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審核通知書;
4、各股東協議書。
擔保公司的擔保范圍都有哪些?
擔保公司的擔保范圍有:
一、融資擔保公司經營范圍為:
(一)貸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
(一)訴訟保全擔保。
(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三)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財產保全擔保、租賃合同擔保、其他合同擔保。
(四)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成為擔保人需要具備的條件都有什么?
成為擔保人的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擔保人起訴債務人的條件都有什么?
首先,擔保人起訴債務人的前提是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其次,擔保人起訴債務人的條件,即需要滿足起訴的條件。
擔保人都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做擔保人要滿足的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擔保責任免除的情形都有什么?
擔保人不擔責的五種情況:
1、超出“擔保責任期限”。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4、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5、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該內容由 王昊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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