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被治安拘留可以保釋嗎
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零八條: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治安案件對方和解后還需要拘留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拘留后案件有其他問題可以找經辦警察。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案件找辦案的警官管用。如果拘留后案件有其他問題可以找經辦警察,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F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被治安拘留能退保證金嗎
治安拘留保證金能退,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的,公安機關應退還保證金。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拘留暫緩執行。
被治安拘留有案底嗎
1、治安拘留不會有案底。
2、案底是指對過去犯過案的人的犯罪行為的記錄,治安拘留不是刑事處罰,所以不會留有案底,但是行為人被行政處罰的,公安機關會有違法記錄。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條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被治安拘留可以保釋嗎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治安拘留是可以進行保釋的。2、如果治安拘留的被處罰人不服該處罰決定,那么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治安拘留的申請,若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治安拘留不會導致發生社會危險的,只要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就可以暫緩執行治安拘留。3、但如果治安拘留的被處罰人存在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等行為,并且依照我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具有社會危害性的,那么可以對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符合保釋條件的,也可以申請保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 該內容由 劉傳賓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