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服務
技術服務組織應與有代表性的用戶建立長期、穩定的聯系,及時取得用戶對產品的各種意見和要求,指導用戶正確使用和保養產品。
(二)安裝調試服務
根據用戶要求在現場或安裝地點(或指導用戶)進行產品的安裝調試工作。
(三)維修服務
維修服務一般分為定期與不定期兩類,定期技術維修是按產品維修計劃和服務項目所規定的維修類別進行的服務工作。不定期維修是指產品在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偶然事故而需要提供的維修服務。
(四)供應服務
向用戶產品的有關備品配件和易損件。
(五)檢測服務
為使產品能按設計規定有效運轉所進行的測試、檢查、監控工作,以及所需要的專用儀器儀表裝置。由于檢測服務的工作量日益繁重,各種專用儀表也日益增多,檢測服務趨向于建立各種綜合性或專業性的測試中心。
(六)技術文獻服務
向用戶產品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以及易損件、備件設計資料等有關技術文件。
(七)培訓服務
為用戶培訓操作和維修人員。培訓內容主要是講解產品工作原理,幫助用戶掌握操作技術和維護保養常識等,有時還可在產品的模擬器或實物上進行實際的操作訓練。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等咨詢的合同。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在當代社會,現在簽訂合同一般情況的都是貨物的買賣合同,這樣的一種實物的買賣合同是比較熟悉的,但是也存在一些技術咨詢合同,這樣一種合同的內容主要就是提供相關的技術咨詢的服務。
一、技術服務合同應具有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
(一)委托方提出的技術服務的項目的名稱;
(二)委托方提出的技術服務的內容及應達到的要求;
(三)雙方確定的培訓計劃、進度、期限、地點、方式;
(四)委托方要求的師資水平、資歷、要求;
(五)委托方需要培訓的人數,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訓人員的技術能力、學歷要求;
(六)經協商確定的教員、學員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費用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標準的承擔;
(七)培訓開展的必要物質條件(如教室、教具等)和雙方應協作解決的事項;
(八)學員水平驗收考核的方法和標準(如實際操作、理論考試、現場答辯等);
(九)委托方支付報酬的數額、時間、方式、地點等;
(十)違約責任及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十一)違約金、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及數額;
(十二)爭議解決的方法;
(十三)其他約定。
簽訂技術合同最主要的是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如果有信息泄露的,到時候所涉及的所有的賠償應該由違約方進行承擔,而且嚴重的可能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目前我們國家新頒布實施的《民法典》對于以前的法律或多或少會做出一定的修改,但是目前在技術合同這個方面并沒有做出修改,只不過說關于技術合同當中的內容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這里也給大家介紹了。
二、訂立技術服務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共次序的原則?!睹穹ǖ洹芬幎ǎ寒斒氯擞喠?、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多擾亂社會經濟次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則。
(二)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是《民法典》總則中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準則,這些原則適用于訂立、履行各類合同。
(三)有利于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有利于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上我國法律確定技術合同規范、設計技術合同機構時的指導思想,也是技術合同的特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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