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占有(或長期使用)一定數量的生產性耕地;
2、大部分時間從事農業勞動;
3、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生產和農業經營;
4、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
新型職業農民首先是農民,從職業意義上看,所謂農民是指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并以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的新型農民。他們并不處于劣勢。他們熟悉或熟悉黨和國家關于“三農”的政策及有關工作。法律法規,致富理想,追求自由幸福生活的思想意識,更高的利益訴求,既不迷信也不盲目;同樣,他們對機械重復的單調生活不滿意,而是具有較高的思想和政治素養,敢于行動。
應該具有很高的科學和文化素養。新型農民應具有一定的科學和文化知識,并具有一定的現代農業生產,勞動和經濟學技能,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管理能力。市場營銷和工業企業家的發展能力已經成為高素質的勞動力和農業專業化生產和工業化經營的領導者,適應市場經濟,并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骨干力量。
新型職業農民除了符合農民的一般條件,還必須具備以下三個特點:
1、新型職業農民是市場主體。傳統農民主要追求維持生計,而新型職業農民則充分地進入市場,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選擇使報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較高的收入。
2、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穩定性,把務農作為終身職業,而且后繼有人。穩定性是農業特點對從業者的基本要求,以區別于對農業的短期行為。
3、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還要求其行為對生態、環境、社會和后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三條 國家把農業放在發展國民經濟的首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建立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業的整體素質和效益,確保農產品供應和質量,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農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縮小城鄉差別和區域差別,建設富裕、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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