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稱和地點;
(2)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圍和內容;
(3)建設工程施工開工、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工、竣工日期;
(4)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5)建設工程施工工程的造價;
(6)建設工程施工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
(7)建設工程施工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
(8)建設工程施工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期限;
(9)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10)建設工程施工違約責任。
一、施工合同弄丟了怎么辦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的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合同書只是雙方確立合同關系的一個證明文書,只要是有復印件以及其他證據,能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照樣是可以打官司的。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需要備案登記的,所以,也可以去備案登記部門申請復印一份。
二、如何簽訂消防工程項目合同
消防工程項目合同,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消防工程項目合同,其內容與其他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差別不大。
一般情況下,消防工程項目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一項整體的建設工程,往往由許多的中間工程組成,中間工程的完工時間,影響著后續工程的開工,制約著整個工程的順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對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作明確約定,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⒐を炇?。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條款。施工合同與勘察、設計合同一樣,不僅需要當事人各自積極履行義務,還需要當事人相互協作,協助對方履行義務,如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交相關技術資料、通報工程情況,在完工時,及時檢查驗收等。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逾期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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