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后,自己就可以進行正常營業了,這個營業執照每年就會進行審核,那么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辦理營業執照,被執行人可以嗎?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律師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被執行人能辦理營業執照嗎
以下幾種情況不能辦: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清算完結后未逾三年。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未逾三年。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
(8)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所需材料
工商注冊需準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被執行人只要是沒有被法院采取一些強制措施的話,就可以辦理這個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以及經營的范圍類型的,辦理成功之后可能會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人來檢查。 該內容由 李志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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