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財產性合同糾紛,訴訟費一般為50元至100元。財產性合同糾紛,訴訟請求中的金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訴訟費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