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A、《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B、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轉讓方與受讓人分別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D、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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