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禁止搶注商標,對尚未注冊成功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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