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搶注商標法院可以處理,商標被別人搶注了可以提出商標權異議或者申請宣告無效。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當事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七條 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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