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開店營業執照寫個人名字一般是不會因此而吃虧的。合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可以通過協議確定,即使營業執照未體現名字的一方依照協議同樣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合伙協議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四條
合伙協議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
訂立合伙協議、設立合伙企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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