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分割過的財產一方單方要求重新分割,另一方同意重新分割的,可以重新分割,否則不予支持。如協議離婚后,對分割財產反悔,在一年之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一、離婚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嗎
有的。因為離婚時,夫妻雙方或任何一方名下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則沒有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但一方故意隱藏、轉移財產導致名下沒有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如果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隱藏、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離婚了又復婚領的是什么證
是結婚證,具體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三、離婚帶孩子的如何申請低保
(一)申請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
1、低保申請書、承諾書、授權書;
2、身份證、戶籍索引復印件(原件備查);
3、家庭成員收入狀況證明;
4、殘疾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復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6、單親家庭提供撫(扶)養費或企業遺屬補助費證明,屬離異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獨居老人提供子女贍養費及收入情況證明;
7、家庭及直系親屬分立戶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請,同時出具其他方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救濟證明;
8、年滿18歲的學生提供在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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