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資本制中的認繳期限,注冊資本認繳日期可以變更,不過因為認繳資本是通過公司章程來規定的,所以如果要進行變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話,就需要通過召開股東會議。所以更認繳期限是可以的,不過得通過召開股東會議來變更,否則應當按期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出資時間到了未認繳怎么辦
注冊資本超期沒有認繳可以責令有責任的主體繳納,對于其沒有資金故而不能完成認繳的任務的,此時其他的股東就需要暫時的替其先補全需要繳納的部分,否則工商登記機關可能會責令該公司注銷,并且也依舊會責令沒有繳納的主體進行認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期限
1.注冊資金認繳年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說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注冊資本大小和注冊資本認繳年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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