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證件包括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除此之外,起訴離婚還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方面的內容。 3、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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